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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愛這種東西。
※某人的過去。

「我喜歡你。」
面無表情的我對著眼前一臉嚴肅的她說著。

她是我的家教姊姊。
雖然表情看起來很嚴肅,實際上有很溫柔的
一面,這就是她,我的家教姐姐。

「_,你知道嗎?如果文字只是文字的話,
那無法產生任何作用的。」

她用教科書輕輕敲著我的頭頂。

「……書上說,文字裡有靈魂。」
「你要有感情,靈魂才會存在。」

她苦笑著這麼說。
說著這困難的課題。

「那這就當作是這次的作業好了。」

你才剛就想走,該不會是想回去見家裡的
小女孩吧?我沒有講這句話說出口。

「好的,我知道了。」
「_,學會如何愛人是件不錯的事。」

雖然被愛比較快樂。
她摸摸我的頭,轉身離開我的書房。

……被愛?愛人?
其實兩者對我而言並沒有差別。

對了,剛才那個算是被拒絕嗎?
不過我卻沒有任何感覺。

書上說被拒絕會心痛的才對,可是我不會。
為什麼呢?

「真奇怪啊。」我忍不住喃喃自語。

書不會騙人的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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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月十七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